手持式矿石分析仪安全使用规程如下:
1、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后上岗,并且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使用规范。
9、仪器自检:工作期间,应随仪器携带316不锈钢校验块,仪器在开机后会提示自检,通过后方能进行测试工作,开机经过4-8小时后,仪器会再一次提示自检,否则不能工作;
12、操作员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,跟踪对比,不断积累总结经验,提高测试精度;
2、经授权的操作员在领用仪器后,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和相关规范使用、保管,直至仪器入库;
3、严禁操作时将仪器发射窗口照射人体的任何部位;
4、正常操作时,大辐射量照射发生在操作员的手上,剂量为<2μv/h,年度累积照射在手上的剂量<2msv,根据ICRP(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)规则,每年安全辐射剂量,对辐射工作人员,大照射剂量为500 msv;普通公众为50 msv,因此正常操作仪器,操作员是非常安全的;
5、如果违章操作,造成人体直接暴露在仪器发射窗口主光束前,累积10秒钟照射,会对人体造成550 msv的超标剂量,即使一年这样做一次,也会大量超过人体年度安全剂量20 msv/年,如有发生,应立刻停止工作,上报登记,进行身体检查,并在一年内禁止类似的工作;
6、严禁操作员手持样品进行测试;
8、如果发生发射窗口保护膜破损,应在清洁无尘的条件下立刻更换备用保护膜;不能更换的,应停止工作,采取措施保证窗口内部不会污染和损坏,直至更换完成;
10、仪器归零:操作员应定期使用随分析仪配送的SiO2(二氧化硅样品),进行仪器归零验证,以确定仪器不存在污染金属;
11、仪器锂电池应充满后保存,仪器和保存环境应保持干净;
手持式矿石分析仪工作时会产生电离辐射,只有经过操作技术培训并授权使用的人员,才能使用该仪器。